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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1-08-21 04:19
題主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施工電梯租賃合同書: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合同簽訂地點:甲方辦公室合同號:(租201208)甲乙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由乙方出租4臺施工升降機給甲方在工地使用,實際租賃條款有這些:
一、乙方所出租施工升降機的基本情況: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型號數(shù)量(臺)起重量(噸)安裝高度(米)施工升降機
二、租期:
1、雙方約定施工升降機租期至少4個月,租期不足4個月按4個月計算,超出4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算;超出租期,施工升降機使用時間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原因造成升降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施工升降機使用期滿租金未結清引發(fā)施工升降機延期拆卸,拖延期間租期照計。
2、租期特別約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組織設備進場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安裝,雙方約定從施工升降機安裝調試合格,甲、乙雙方簽訂設備使用確認書開始計算租期,如因甲方原因不啟用或不能啟用施工升降機,雙方約定從檢測部門檢測合格之日開始計算租期;工程結束在結清應付款項和保證拆除條件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簽訂停機確認書停止計算租期,甲、乙雙方未簽訂設備使用確認書前不得使用施工升降機。期望我的答案可以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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