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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1-08-21 07:47
1,以個人名義。該房產已轉入個人名下!2,肯定是以年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3,沒有出租出去的房產,如果沒有用于生產經營,則不用納稅;如果有使用,得看具體情況來確定,一般是使用人負擔4,如果已確認轉入個人名義,則肯定要交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城建稅,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加上房產稅,若該房產在縣城的話綜合稅率為20.4%。(按次)假設是企業,則只交房產稅,營業稅等其他稅種按月申報,年終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不存在重復征稅。各個稅種的征稅對象不同而產生的。房產稅是針對生產經營的房產征收的財產稅。營業稅是針對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你出租房子就是)、勞務征收的稅。教育費附加、城建稅是營業稅、消費稅、增值稅的影子稅,交了這三稅之一,就必須繳納教育費附加、城建稅。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取得收入征收的稅。征稅對象不同,稅率不同,當然就不存在重復征稅。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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