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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佳答案
應急照明設計規范9.2.1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9.2.1.1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9.2.1.2配電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間。9.2.1.3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9.2.1.4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9.2.2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待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剛的照度。9.2.3除二類居住建筑外,高層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處應設燈光硫散指示標志。9.2.4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墻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00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9.2.5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利制作的保護罩。9.2.6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在工業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統已引起普通重視。應急照明設計標準:應急照明燈安裝高度一般為2.3m,修建規范僅劃定了安裝應急照明的場合的照度作出了劃定,即非特殊場合不小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備發機電房等的照度應滿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應急照正確方向一般貼頂安裝,規范對于其安裝間距無明確劃定,現實安裝中,走道內一般按二十米間距安裝,大空間中的安裝,以保持持續視物感覺成效為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由蓄電池柜供電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應急照明在正常電源斷電后,電源轉換時間為:疏散照明≤15S;備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標志燈和疏散標志燈組成。安全出口標志燈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裝在疏散出口和樓梯口里側上方。疏散標志燈安裝在安全出口的頂部、樓梯間、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應安裝在1m以下的墻面上。疏散通道上的標志燈間距不大于20m。疏散標志燈的設置,不影響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圍設置容易混同疏散標志燈的其他標志牌等。應急照明燈具,運行中溫度大于60℃的燈具,當靠近可燃物時,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應急照明線路在每個防火分區有獨立的應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區的線路有防火隔堵措施。疏散照明線路采用耐火電線、電纜,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燒體內穿剛性導管暗敷,暗敷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mm。電線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750V的銅芯絕緣電線。
匿名 2021-08-21 15:19
你好,以下是部分《消防安全示志設置要求》GB15630-1995節錄:
第5.1條商場(店)、影劇院、娛樂廳、體育館、醫院、飯店、旅館、高層公寓和候車(船、機)室大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處、層間異位的樓梯間(如避難層的樓梯間)、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電感應自動門或360度旋轉門旁設置的一般平開疏散門,必須相應地設置“安全出口”標志。在遠離安全出口的地方,應將“安全出口”標志與“疏散通道方向”標志聯合設置,箭頭必須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條各類建筑中的隱蔽式消防設備存放地點應相應地設置“滅火設備”、“滅火器”、和“消防水帶”等標志......遠離消防設備存放地點應將滅火設備標志與方向輔助標志聯合設置。
第5.10條設有火災報警電話的地方應設置“火警電話”標志。
第6.10.1.1條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標志宜設置在通道兩側部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的上邊緣距地面不應大于1m,標志的間距不應大于20m袋形走道的盡頭離標志的距離不應大于10m。
第6.4條方向輔助標志應設置在公眾選擇方向的通道處,并按通向目標的最短路線設置。
第6.5條設置的消防安全標志,應使大多數觀察者的觀察角接近90°。
第6.10.1.2條疏散通道出口處,“安全出口”標志應設置在門框邊緣或門的上部。
第6.10.1.3條懸掛在室內大廳處的疏散標志牌的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0m。
第6.10.2條附著在室內墻面等地方的其它標志牌,其中心點距地面應在1.3m-1.5m之間。
第6.12條對于地下工程,“安全出口”標志宜設置在通道的兩側部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的中心點距地面高度應在1.0m-1.2m之間,也可設置在地面上。標志的間距不應大于10m。
希望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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