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2021-08-19 18:04
國務院發布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以及實施細則都只規定了高壓線與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離”,而沒有提及“垂直安全距離”,可見“水平安全距離”的重要性遠遠大于“垂直安全距離”。即便退一步說,電力行業標準中也同時規定了“水平安全距離為5米”,兩者應該是并列關系,缺一不可,怎能“斷章取義”地只說“垂直安全距離”而不提“水平安全距離”呢其實,上海市規劃局在2002年6月14日也出臺了《上海市高壓線電力走廊規劃控制線寬度規定》,明確規定220千伏高壓線電力走廊寬度必須為30至40米,此規定未提及“垂直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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