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2021-08-19 17:03
一、樓梯的數量、位置和樓梯間形式應滿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梯段凈寬除應符合防火規范的規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段凈寬應根據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寬為0.55+(0~0.15)m的人流股數確定,并不應少于兩股人流。注:0~0.15m為人流在行進中人體的擺幅,公共建筑人流眾多的場所應取上限值。
三、梯段改變方向時,平臺扶手處的最小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凈寬。當有搬運大型物件需要時應再適量加寬。
四、每個梯段的踏步一般不應超過18級,亦不應少于3級。
五、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的凈高不應小于2m。梯段凈高不應小于2.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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