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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1-08-19 20:14
不是下沉式客廳的房子,不建議使用加高其他區域的方法使客廳和臥室成為下沉式。有有這些理由:
1、現在商品房的層高,基本是標準的2.8米。這個層高應該是人感覺舒服與壓抑的一個臨界值。再高點,也不覺得空曠,再矮點就很壓抑?;臼菦]有變更的空間了。
2、在1所論述的基礎上,假如加高除客臥區域外的所有地方,那么這套房子,除了客臥區域,其他整個房間將會使人感覺特別的壓抑,呼吸不暢。人們的視覺更加的迫近屋頂。燈無論是吸頂,還是吊燈,都將給人嚴重的磕碰幻覺。擾亂人們的生活。
3、假如客臥區域之外都加高了,勢必開發商原來的水電氣布線,布管,都將全部重新設計,施工。增大難度,造成相當大的浪費。
4、除客臥區域外的加高,最大問題會出現在廁所。除廁所外,姑且認為其他地方都可以用質量較為輕的材料施工。而廁所,由于防水問題,排水問題,用加高諸如其他區域的方法來加高就有相當的困難。如不和其他區域一樣的材料施工,用常規方法材料(水泥河沙磚等)施工,勢必造成樓層的巨大增重,將難免不會引發樓層承重的安全問題。
5、假如除客臥外區域均用較為輕型的材料,并采取框架式上鋪設木板的方式加高,勢必會由于框架造成的空洞,產生多于常規裝修數倍的噪音。給居住人日常生活造成難以忍受的噪音滋擾。悔不當初。由此看來不建議使用加高客臥外區域的方法來使客臥呈現下沉式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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