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買了一套房子想把門改從陽臺進可以嗎?(原來的門是從餐廳進)。我去咨詢了我們物業,是不同意。
我來幫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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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條回答
匿名 最佳答案
物業管理用房的法規是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 住建部沒有明確規定物業管理用房的面積,各地的住建局會對此項進行解釋,屬于地方法規的性質 通常是房屋總面積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積無償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還應是地面上的房屋,無電梯的應該不高于四樓。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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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1-08-19 20:06
沒有專門的針對非住宅物業的管理條例,一般來說住宅物業應當實行物業管理,非住宅物業推行物業管理,具體管理辦法還是參照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的。
匿名 2021-08-19 21:41
不需要,根據政策,物業管理用房的面積已經公攤到所有的商品房面積之中了。所以物業用房屬于公共面積,不能辦理獨立產權 另,如果開發商在建設中沒有預置物業管理用房,而是用部分商品房暫用于物業管理使用,則可以辦理產權證 希望能夠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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