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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佳答案
按照國家規定(設計規范)以冬至日照時間不低于1小時(房子最底層窗戶)為標準。間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時的太陽高度角。也可以用:樓高:樓間距=1:1.2比值計算。其他相關:房的采光狀況是每個業主都十分關心的問題,當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圍出現時,大家都會考慮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障礙,賠償損失。”這條規定給采光權受到侵犯的業主獲得賠償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據。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權,還要結合具體的實際情況來分析。首先,采光權是一種有條件、有范圍的權利,它不是通過專業人員進行測量就能準確確定的。由于我國土地資源緊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現在的住宅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遮擋陽光現象,不能因為有遮光就認為自己的采光權受到侵犯。況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條件和生活習慣都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如何處理建筑采光問題上,依據《民法通則》的基本法律原則,只能是通過各個地方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地方法規來進行規定。比如,北京市現在依據的地方法規主要是1994年經人民政府批準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暫行規定》,該法規條文是以建筑間距系數和最小距離作為核定建筑間距是否合法的標準。從現實情況來看,一般業主容易接受同一時期建設完成的居住區中的建筑間距,即使間距很小,也能得到業主的認可。而當有新建建筑出現并遮擋業主陽光時,業主往往難以接受,進而可能會發生糾紛。在這一點上,業主一定要經過仔細分析后,方可判斷自己的采光權是否真的受到法律意義上的侵犯。新建建筑和現狀住宅之間的距離,必須符合有關法規的要求,才可進行建設,否則就是違法建設。如果業主能夠確定對方是違法建設,那么可向對方提出異議;如果新建工程是符合有關法規的規定建設的,即使是遮擋住宅的陽光,那也是合法遮擋,是受法律保護的。業主即使提出異議,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匿名 2021-08-20 09:51
單位集資建房,產權歸單位。有關福利分房的法律一般都是地方條例(如果可以,請lz告知省份,如果到達市級更好),在我印象里,現行的國家法律沒有對這一問題進行過多規定,如果哪位知道,請不吝賜教。下面是幫lz分析案情:老式福利分房是沒有產權的,房屋產權歸單位所有。房屋的居住權并不因為戶主和非戶主而有所區別,所以你是絕對有居住權的。但是居住權是否與所有權相抵觸,就要看當地的法令了。但是在我看來,似乎是不能。新式福利分房(也就是集資建房)現在正在解封,這種分房是產權落到每家的,具體分給誰,沒有規定,如果單位有內部規定,如果與法律不抵觸應當依據內部規定,你說的“為了完善新房的產權,我兄弟就必須退了現在這套舊房子”應該就是這個意思吧?但是退房的行為是否侵犯了你的居住權這點有待考究。如果退房后你沒有地方居住,是可以對退房的行為提出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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