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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設計規范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87第1章總則第1.0.1條為了使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能滿足安全、衛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訂本規范。第1.0.2條本規范適用于城鎮及工礦區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鄉村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可參照執行。第1.0.3條托兒所、幼兒園是對幼兒進行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接納三周歲以下幼兒的為托兒所,接納三至六周歲幼兒的為幼兒園。
一、幼兒園的規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為:規模班數人數大型10~12班及以上300~360人中型6~9班180~270人小型5班以下150人以下
二、單獨的托兒所的規模以不超過5個班為宜。
三、托兒所、幼兒園每班人數:
1.托兒所:乳兒班及托兒小、中班15~20人,托兒大班21~25人。
2.幼兒園:小班20~25人(3~4周歲以下),中班26~30人(4~5周歲以下),大班31~35人(5~6歲)。補充:
一、幼兒園、托兒所分類全日制幼兒園、托兒所(日托)寄宿制幼兒園、托兒所(全托、保育院)混合制幼兒園、托兒所(以日托為主、接受部分全托)
二、參考指標居住區托兒所、幼兒園千人指標。名稱千人指標托兒所8~10人幼兒園12~15人第1.0.4條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執行《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以及國家和專業部門頒布的有關設計標準、規范和規定。第2章基地和總平面2.1基地選擇第2.1.1條四個班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筑基地,并應根據城鎮及工礦區的建設規劃合理安排布點。托兒所、幼兒園的規模在三個班以下時,也可設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層,但應有獨立的出入口和相應的室外游戲場地及安全防護設施。第2.1.2條托兒所、幼兒園的基地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應遠離各種污染源,并滿足有關衛生防護標準的要求。
二、方便家長接送,避免交通干擾。
三、日照充足,場地干燥,排水通暢,環境優美或接近城市綠化地帶。
四、能為建筑功能分區、出入口、室外游戲場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條件。2.2總平面設計第2.2.1條托兒所、幼兒園應根據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對建筑物、室外游戲場地、綠化用地及雜物院等進行總體布置,做到功能分區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適宜,游戲場地日照充足,創造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點的環境空間。第2.2.2條總用地面積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第2.2.3條托兒所、幼兒園室外游戲場地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必須設置各班專用的室外游戲場地。每班的游戲場地面積不應小于60㎡。各游戲場地之間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應有全園共用的室外游戲場地,其面積不宜小于下式計算值:
匿名 2021-08-20 12:27
一、設置層數。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設置層數不應超過3層,不應設置在地下層(室)或半地下層(室)。從日常工作的情況看,絕大部分工程都遵守了這條規定,但存在兩個認識上的誤區。一是在幼兒園建筑中,教師宿舍、辦公室、廚房等功能用房,應與兒童活動場所相區別對待,可以設置在地上1、2、3層以外的樓層,但供兒童使用的餐廳、飯廳等必須設置在地上1、2、3層,由此,在驗收中需要留意餐廳與廚房配套設置在地下1層的情況;二是在一些大中城市的商業服務設施中,忽略了兒童游藝場所的總平面布置要求,將這類場所設置在建筑上部樓層(如商場賣場)和地下或半地下室內(如超市)的情況還仍然存在。
二、防火分區。因幼兒園的體量不大,在視覺感官和思維定勢上存在一定的麻痹性,在消防驗收時,幼兒園建筑的防火分區也是最容易忽略的問題之一。通常情況下,絕大多數的城市幼兒園,其建筑的耐火等級均為
一、二級,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500平方米。設有中庭或敞開樓梯的幼兒園,其防火分區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面積疊加計算,設有封閉樓梯或防煙樓梯的則無需疊加計算防火分區面積。雖然,規范中提到幼兒園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或局部加設時,其防火分區或局部防火分區可以增加1.0倍,但在實際中,幼兒園設自動滅火系統的情況并不多見。
三、安全疏散。幼兒園的安全疏散是驗收的重點和難點,規范在要求上,著重對這一部分進行了強化。
(一)疏散樓梯。一是幼兒園建筑的每個防火分區、一個防火分區內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均不應少于兩個;當存在頂層局部升高的情況,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5.3.4條規定的,局部高出部位可設置1 部與下部主體建筑樓梯間直接連通的疏散樓梯。二是因幼兒園為人員密集場所,而超過2層的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均應設置室內封閉樓梯間或室外疏散樓梯,但考慮到幼兒的力量比較小,推開常閉式防火門較困難,所以在實際中發現,幼兒園絕大部分均采用的敞開式疏散樓梯間。
(二)房間平面布置。位于幼兒園建筑的走道盡端(單項疏散)的房間,無論面積、用途、房間內疏散距離、疏散門的凈寬等,一律應設2個疏散門;而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雙向疏散)的房間,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5.3.8條第1項規定的,則可設1個疏散門。
匿名 2021-08-20 13:02
《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是根據《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進行修訂而成。《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修訂的主要方面內容“規范適用范圍擴至城鎮和農村新建、改建、擴建的幼兒園;增加了術語;增加了室內環境的有關技術的內容及規定;取消了原規范第三章第三節“托兒所生活用房”;在有關章節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相關規定;增加了有關環保、節能等方面的內容?!跋旅嫖覀冎饕私庖幌孪嚓P專業術語:
1、幼兒園供3~6歲的幼兒學習,生活,娛樂使用的場所。是根據幼兒生理,心理發展的客觀規律及其年齡牲,對幼兒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同步健康發展的教育機構。
2、幼兒生活用房是幼兒園建筑的主要組成部分。它包括幼兒活動單元、幼兒公共活動用房和多功能廳等。
3、幼兒活動單元是幼兒園每個班級獨立生活的空間,包括活動室、臥室、衛生間和衣帽儲藏間。
4、幼兒公共活動用房幼兒特別教學活動使用的空間,包括圖書室、美工室、科學發現室、建構游戲室等。
5、活動室幼兒活動單元中供幼兒進行各種室內活動的場所,可以進行上課、桌面游戲、講故事、舞蹈、唱歌等活動。
6、多功能廳是幼兒園在室內進行大型集體活動的多功能使用場所,可供召開家長會,進行全園文藝、體育、全國職工開會等活動使用。
7、服務用房是對外聯系,對內為幼兒的保健和教育服務的房間,包括警衛室、收發室、晨檢室、財務室、辦公室、會議室、醫務室、隔離室和儲藏室等。
8、供應用房是保障幼兒園人員包含、飲水、洗衣、后勤服務使用的房間,包括廚房、開水、消毒間、洗衣房、鍋爐房、變電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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